附件二:业务人员社交媒体使用规范
为帮助业务人员合理、有效运用社交媒体,规范行为,维护及提升公司美誉度,助推业务发展,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 定义
社交媒体是新型在线媒体,用户能以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形式分享意见、观点和经验。目前常见的社交媒体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社交网站(如天涯社区、人人网等)、通讯平台(如QQ、微信、博客、微博等)、图片/视频分享平台(如优酷、腾讯视频、爱奇艺等)、播客、论坛等。
二、 使用规范
(一)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社交媒体的内容规范,不得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者以其它方式使用违规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 涉及违法违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等敏感信息;
2. 散布黄赌、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等信息;
3. 破坏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信息;
4. 侮辱或诽谤他人、揭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5.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优秀文化传统的信息等。
(二)严禁以国家领导人、政府官员、公司名称、公司行政领导、商标、产品品牌、技术名称、企业文化理念等名义、名称,申请注册社交媒体域名及账号、进行官方认证等,或作为头像使用。
(三)不得利用国家领导人、政府官员的形象、姓名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公司及产品宣传。
(四)诚实守信,尊重版权,使用个人身份注册社交媒体账号,不冒充他人或盗用他人头像及信息注册。
(五)辨别信息真伪,不信谣,不传谣,保护个人隐私,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
(六)遵守公司各项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使用公司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及已核准的资料。不得擅自在社交媒体发布未经公司公开渠道(如公司官网、官方微信、微博)发布的信息或已核准的资料,不得发布“非公开信息”和“保密信息”等未经许可公布的信息。
(七)不得发布对公司、业务伙伴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不在社交媒体上推广与公司产品、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产品、活动或服务等信息。
(八)不得攻击、诋毁公司或其他企业、品牌、产品。
(九)不得散布谣言、制造矛盾,攻击、诋毁他人
(十)严禁在个人社交媒体上进行虚假宣传,宣扬暴富思想,夸大产品功效。
(十一)不得利用社交媒体销售产品。
(十二)尊重他人,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咨询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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