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专卖店业务守则
总则
一、目的
通过制定和健全专卖店管理制度体系,创建“规范经营、和谐发展”的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市场规范管理、教育、监督,用规则守护无限极,特制定本《业务守则》。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守则》适用于与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专卖店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约定场所内按公司统一店铺形象、统一陈列要求,经销公司产品的经营主体及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三、效力结构
1.本《业务守则》是《专卖店协议》的重要构成,是专卖店的基本行为规范。
2.本《业务守则》以各项“守则”为业务规章制度,并以各“规定”、“规范”、“附件”等为补充。
3.本《业务守则》在施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解释、补充、修订的各项内容,均与本《业务守则》具有同等效力。
4.公司各业务管理部门为市场规范管理所制定的各种规定、规范,均为本《业务守则》的有力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四、 效力形成
1.本《业务守则》自2019年9月26日起生效执行。公司原规定与本《业务守则》相抵触的,以本《业务守则》为准。违反本《业务守则》即属违反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业务守则》经公司官方渠道公布后,即视为已送达全体专卖店。对本《业务守则》持有任何异议的,可自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否则即视同已充分理解和完全同意本《业务守则》的内容。申请专卖店资格、签署协议前应认真阅读本《业务守则》,在充分理解、同意的基础上,方能继续完成资格申请流程。
3.本《业务守则》解释权、修订权属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公司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及市场情况的变化等对本《业务守则》进行修订、调整,或制定相关补充规定等,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布。新修订、调整、补充的内容对全体专卖店具有约束力。
资格管理
一、定义
本《业务守则》所称的专卖店资格,为与公司签订《专卖店协议》,享受公司提供的服务并经营或推广公司产品及其他指定产品的资格。
公司对专卖店资格进行编号管理。
二、资格申请
1.申请条件
1)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
2)有固定经营场所;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开展的经营活动相适应;
4)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雇员等不是公司的行政员工或按照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
5)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及市场情况的变化等,设定其他申请条件)。
2.申请注意事项
1)达到公司规定的专卖店资格申请条件的,方可向公司申请;
2)申请时应按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公司受理申请的,仅就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形式审核,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4)申请专卖店资格应与公司签订《专卖店协议》,协议由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进行签署;
5)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任何的专卖店申请。
三、资格终止
专卖店资格的有效期与协议挂钩,协议解除、终止的,专卖店资格同时终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专卖店单方提出解除协议,自愿终止专卖店资格。
2.在一个协议周期内未达公司经营指标及考核标准,公司决定不再续约的,专卖店资格自动终止。
3.以下情形,公司可单方解除协议,专卖店资格同时终止。因违规终止的,12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1)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信息获得专卖店资格;
2)利用他人的身份证明、营业资质证明以及银行账户,获得专卖店资格;
3)擅自将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以转让、分割等形式转移给第三方;
4)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变更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相关管理制度等的。
行为准则
一、 基本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遵循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
3.维护公司形象、市场秩序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4.务实诚信,规范经营,对自身及雇员的行为负责。
5.自觉承担规范经营管理责任。
二、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取得服务报酬及订货折让;
2)获得公司提供的营运支援与服务;
3)按公司优惠价购货;
4)正确推广公司产品、企业文化;
5)推荐消费者办理公司优惠卡;
6)按规定申请办理退换货;
7)接受公司相关培训;
8)向公司投诉其他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9)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义务
1)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充分了解并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协议;
3)按公司统一价格推广产品;
4)诚信经营,倡导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落实公司大宗购货登记、备案政策;
6)配合公司各种检查、并落实整改;
7)准确传递公司各类经营信息及产品信息,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8)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
9)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
10)对自身的违法、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违规处分规定
一、处理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对于违规行为,公司结合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及过往违规记录等,在等级范围内给予相应处分。
3.对任何有意规避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认定其行为是否违规。
4.任何人可对专卖店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受理条件:违规行为发生于12个月内、实名投诉、提交相应证据)。
5.家庭成员、雇员或其他参与店内事务的人员发生违规行为,由专卖店及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承担违规责任。
二、违规处理
1.公司对于专卖店的任何违规行为的处理,不受时效限制。
2.在违规行为被调查期间及违规处分执行期间,公司有权实施暂扣服务报酬及订货折让、暂停专卖店的相关经营活动,以及在表彰、获奖、内媒报道、资格评选、出席公司活动、业务办理等方面采取临时性措施。
3.在违规行为被调查期间,公司如实施了临时性措施的,调查结束后做出的违规处分决定可自临时性措施涉及的最早月份开始执行。
4.公司对已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5.为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公司可对当事人实施告诫面谈。
三、违规处分
1.处分等级及附加处分
处分等级:
第一级 警告。
第二级 扣罚一个月服务报酬的50%。
第三级 扣罚连续二个月服务报酬的各50%。
第四级 扣罚连续三个月服务报酬的各50%。
第五级 扣罚连续四个月服务报酬的各50%。
第六级 扣罚连续五个月服务报酬的各50%。
第七级 扣罚连续六个月服务报酬的各50%。
第八级 解除协议,成为优惠消费者。
第九级 解除协议,成为普通消费者。
附加处分(注:视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可多项并行):
第一项 通报。
第二项 限制销售。
第三项 扣罚相应积分。
第四项 取消相应活动资格。
第五项 扣罚定额报酬。
第六项 扣罚订货折让。
第七项 暂停专卖店订货。
第八项 解除专卖店协议。
2. 违规产生的主要影响
1)自处分决定生效次月起,在获得表彰、获奖、内媒报道等方面(注:影响随处分等级的提升而递增):
2)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月起,在出席公司培训、会议等活动方面:
3)申请办理信息变更等业务时,如涉嫌违规,相关申请须自前一资格终止满48个月后方可向公司提出;
4)公司有权追究专卖店的规范经营管理责任。
3. 违规行为及适用处分等级
4.其他处理措施
1)违规情节严重的,包括同时存在多项违规行为、24个月内重复实施同一违规行为、引起政府部门/媒体介入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和损害后果,将从重或加重处理;
2)违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在核定金额后从其服务报酬中直接扣除;
3)违规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公司代为向他人赔偿后,有权向专卖店追偿或从其服务报酬中直接扣除;
4)公司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落实违规处理,并视情况对规避违规处分执行的专卖店追加处分;
5)本《业务守则》未明确规定的违规情形,由公司根据基本原则及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四、 申诉
1.当事人如对违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接到处理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2.申诉须提交书面、署名的申诉材料及提供足以推翻原处理决定的新证据,否则公司有权不予受理。
3.公司受理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继续生效、执行。
4.公司在完成申诉调查后作出维持或修正原处理结果的决定;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不再就同一事由受理申诉。
5.公司对已受理的申诉,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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