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对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份核查的违规处理规定
公司不招募全日制在校学生成为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应尊重和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向公司推荐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业务资格。为加强对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业务资格的管理,规范市场运作,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核查范围
(一)年龄:22至26岁的业务资格申请人员。
(二)就读人群: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招生入学考试,并在读的大专、专科、高职、高专、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违规处理
(一)对申请业务资格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人处理:
1. 业务资格申请无效,保留其优惠消费者资格;
2. 限制推荐3个月。
(二)对推荐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业务资格的推荐人处理:
1. 如推荐人为业务人员,第一次发生的,给予第一级处分并限制推荐3个月;第二次发生的,给予第二级处分;第三次(或以上)发生的,给予第三至九处分。
2. 重复发生推荐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业务资格的行为,如相隔时间超出12个月,则不作次数累计。
3. 如推荐人为优惠消费者,限制推荐3个月。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因业务资格申请无效成为优惠消费者后,若在身份不符的情况下再次申请业务资格,公司将终止该资格,但不重复追究其推荐人违规责任。
(四)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须向公司提交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
- 上一篇:附件三:培训与活动管理规范 2019/10/31
- 下一篇:附件五:关于明确服务发票的规定 2019/10/31